上海经贸仲裁中心是上海仲裁委员会的派出机构。上海仲裁委员会成立于1995年9月18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颁布施行后最早成立的仲裁机构之一。
上海经贸仲裁中心遵循中国法律,参照国际惯例,按照上海仲裁委员会规则。独立、公正、及时地受理并仲裁解决发生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上海经贸仲裁中心设立管理委员会,作为中心的决策、协调、管理机构。管理委员会成员由上海仲裁委员会、上海市经济团体联合会和上海进出口商会、上海市钢铁服务业行业协会、上海市汽车配件流通行业协会等行业协会的负责人以及上海市政府有关部门分管领导组成。
上海经贸仲裁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秘书长一名。
上海经贸仲裁中心设置综合部和若干仲裁业务部,作为办事机构。
上海经贸仲裁中心拥有一支职业素养高、专业能力强、值得当事人信赖的仲裁员队伍。
上海经贸仲裁中心竭诚接受各方委托,公正、及时地为当事人提供仲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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