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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行业协会评估工作中“社会评价部分”的思考与建议
信息来源:上海有色金属行业协会 浏览次数:3821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29日

  根据上海市经济团体联合会的安排与要求,上海有色金属行业协会、上海塑料行业协会、上海汽车行业协会、上海交通运输行业协会联合组成的行业协会评估工作课题小组对本次行业协会自评报告中“社会评价部分”的评估内容与标准,进行再次学习领会、反复研讨,认为其评估指标从定性与定量的内容和标准、及其分值考评,客观、公正地体现了行业协会的工作成果与面貌,基本反映了行业协会自评申报的等级水平,起到了评估的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同时课题组也指出,从参评的实践体会来讲,评估内容与标准尚存不少的瑕疵,常常在自评的过程中左右为难,无从判断。现经再次提炼,将课题组思考与建议汇报如下:

  一、剖析

  1、概念与结构

  1)何谓社会评价:社会评价是评价项目的社会可行性。主要分析拟建项目对当地社会的影响和当地社会条件对项目的适应性和可接受程度。根据本次规范化建设评估工作的内涵,课题组理解∶社会评价是社会组织获取公众信任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即社会效应和社会认可度。

  2) 社会评价的构成:本次规范化建设设计分值为1000分,其中社会评价分值为130分。社会评价内容分为两中类、九小类。两中类由社会效应和社会认可度组成,分值分别占为50分和80分。社会效应分四小类主要以具体数据定量反映行业协会工作的成效;社会认可度分五小类主要以各类证书定性反映行业协会上级主管组织的认同。

  2、问题与不足

  对照社会评价的含义、构成,课题组认为,社会评价部分评估与行业协会工作现状的评估匹配度尚存在以下不足:

  一是权重分配不够合理。本次评估采用1000分制,包括基本条件、组织建设、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四大类。社会评价所占分值仅为130分,这部分的分值低估,应该适当增大。

  二是适用范围有失公允。社会效应中“近三年会员的平均逐渐增长率≧3%的,得5分,≧5%的,得10分。”这一项,各行业协会的会员基础及构成比例情况不一,百家与千家的基数不同,对于会员基数较大的协会来说有失公允。

  三是量化设计不够精确。社会效应中的“行业协会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这一项,“较高”这个形容词很难具体量化,评判过程中具有较强的主观性,打分时很难量化操作,依据较难确定。

  四是量化依据尚需确定。社会认可度中的“公众包括会员和捐赠人对协会的非营利性、诚信、公共服务性、创新性等方面的综合评价与认可≧50%,得3分,≧60%,得5分。”这一项,综合评价的来源不够确定,定义不够清晰。

  五是评估标准不够细化。社会认可度中的“行业内其他组织有褒扬记录”一项,只有一个评分标准,并没有将获得行业内市一级的褒扬记录和获得国家一级的褒扬记录进行划分。

  六是枢纽组织不可短缺。社会认可度中可增加“枢纽组织有表扬评价奖励”一栏,枢纽组织的出现,决定其在行业协会中的作用和功能,其介于协会与主管组织之间的中间环节不可替代。

  二、思考

  纵观六大不足,调研组认为对社会评价部分需从思想上有待加强与提高三方面的认识:

  1、需高度重视“社会评价”在协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众所周知,社会评价是四大类评估内容的其中一环。基本条件、组织建设基本涵盖和反映了协会生存和发展所必须具备的硬件和软件。尤其是组织建设,更是协会核心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集聚了协会自身能力的主要任务。协会只要具备了扎实的基础条件和完善的组织建设,就能在具体的工作中通过绩效体现出自身的服务水平和能力。因此,可以说,基本条件、组织建设和工作绩效三者之间相互关联,互相影响着。

  然而,对于协会来说,真正能从根本上决定着其事业的发展程度,决定着能否加快推进其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是协会本身的公信力,即协会获取公众信任的影响力和号召力,也就是本次评估工作中的社会评价。由此可见,社会评价可谓是协会服务水平及能力的试金石,对于协会能否持续健康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但在此次评估中,社会评价显然被低估,所占分值仅为130分,课题组认为这部分的分值应该适当增大。

  从具体评估标准来看,“社会认可度”中的“有关部门评价”小类,登记管理机关及业务主管单位有表扬或奖励的分值各为20分。课题组认为,尽管协会的能力建设因行业、类型的不同而有各自的重点,但对于带有普遍性、共性的能力建设问题,作为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部门,更容易从宏观和全局的角度来把握和指导,其对各个协会的具体工作、工作绩效等方面的了解也更为全面清晰,可以站在更全面、更公平的角度上对协会的工作作出评判,但20分的分值太少,很难通过分值差距体现出不同行业协会之间工作水平的差距,课题组建议可以适当增加这部分的分值比重。

  2、需高度重视“理事会”在协会工作中的决策作用。理事会是协会的决策机构,也是会员大会的执?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其职能是决策与执行,它负有指导组织的合作和策略,确定有效的目标和战略规划等责任。其组成成员也是协会会员的核心,因此,理事会对于协会各项具体工作的前瞻性、具体规划水平及执行力都有全面、直观的了解,对协会秘书处办事机构的评判可以切实反映出协会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现有的会员评价固然重要,会员对于协会的各项服务均有自己的感受与体会,但对于协会各项工作的具体操作细节、从规划到最终的完成效果之间并没有一个明确清晰的了解。课题组认为,协会的理事会相对会员更具话语权,建议可以增加理事会的评价与认可。

  此外,各个产业链的上下游都是相互关联、相互影响的,因而,在日常工作中,产业链上的行业协会在工作上也会有着更多的交集,对于相互的情况也会更加深入的了解,在评判时,也会有更全面、公正的判断。课题组建议,可以增加产业链上行业协会的评价与认可。

  考虑到增加了两部分的评价,课题组建议也可适当增加这部分的分值。

  3、需高度重视“枢纽型”组织在政府与行业协会间的纽带作用。

  枢纽型社会组织即指通过合法登记或政府部门认定的,在现有社会组织体系中处于枢纽地位,通过健全的组织系统和有效的服务支持,加强统筹协调与纽带联系,促进同类型、同性质、同领域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社会组织。它有两方面作用:一是承担一些原来由政府所承担的管理社会组织的职能;二是服务作用,提供一个平台,去孵化社区化、草根化的社会组织,帮助它们加强能力建设,连接资源,筹措资金,想办法开发项目,让社会组织去运营。特别是近年来政府从经营性、竞争性市场领域逐渐撤离,转型为边界清晰、精简高效的“有限政府”已经成为大势所趋。政府撤出后的空白,需要由庞大、健康、成熟的社会组织及时填补、有效承接。“枢纽型”组织的功能日益显现。

  由此可见,枢纽型组织连接的是政府和协会之间的纽带与桥梁作用。其承担的职能与存在的价值,在一定程度上将有效改变目前社会组织尚存管理分散、服务不到位、发展不充分等现状,有利于社会组织整合资源、扩大合作,更有利于社会组织形成整体发展合力。

  从本次枢纽型组织承担行业协会规范化建设评估工作的3A级日常评估工作可见,其深入基层、扎实工作、评判得当的工作作风,尤为各行业协会心服,课题组建议,可增加枢纽型组织的表扬或奖励。

  三、建议

  理清思路,统一认识,课题组建议社会评价部分可作如下修改:

  1、分值适当调整

  “社会评价”这一大类,建议可适当增加分值至210分。具体到各项为:

  (1)、“社会认可度”中类中

  l “登记管理机关有表扬或奖励”增加20分至40分;

  l “业务主管单位的表扬或奖励”增加20分至40分;

  l 增加“枢纽型组织有表扬或奖励”小项,分值为20分;

  l 增加“理事会的综合评价与认可”小项,分值为20分;

  l “行业内其他组织有褒扬记录”小项中,评分可从15分提高至20分。其中获得市一级的褒扬记录的可获得10分,获得国家褒扬记录的可另外获得10分。

  l “公众包括会员和捐赠人对协会的非营利性、诚信、公共服务性、创新性等方面的综合评价与认可≧50%,得3分,≧60%,得5分。”小项中,总分值增加至10分,给予每部分群体的综合评价与认可各5分的分值。即“会员对协会的非营利性、诚信、公共服务性、创新性等方面的综合评价与认可≧50%,得3分,≧60%,得5分;捐赠人对协会的非营利性、诚信、公共服务性、创新性等方面的综合评价与认可≧50%,得3分,≧60%,得5分。

  l “社会效应”中类中“行业协会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小项分值增加至20分,其中国内具有知名度的给予10分,国际上具有知名度的给予10分;

  2、给予明确的评分依据,将评分标准具体量化

  (1)、“行业协会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小项,建议,能否给出一些知名度的参考,例如做到哪些事情,获得怎样的荣誉,可以称为具有较高社会知名度。

  (2)、“公众包括会员和捐赠人对协会的非营利性、诚信、公共服务性、创新性等方面的综合评价与认可≧50%,得3分,≧60%,得5分。”中,权重如何分配没有明确,各个行业协会的情况不同,一些协会可能在诚信方面做得很好,但在创新性方面不足,而另一些协会可能在非营利性上做得很好,但诚信方面做得不足,在评分时,这些协会是否可以用其中一方面的优势来弥补另一方面的不足,如此综合下来,可能也能取得不错的分数,这样和四个方面做得都很好的协会之间的差距如何体现?其次,50%的判断依据是什么,如何判断该协会四个方面的综合评价达到了50%?如果缺乏相应的判断依据,该项评分就会太具主观性。同样的,50%与60%的界定也没有明确的依据,评分者根据自己主观进行判断,评分可操作性不强。

  建议对非营利性、诚信、公共服务性、创新性四个方面的权重进行一下说明,此外,对50%的判断以及50%与60%的界定也可以相应给出一些判断的解释与依据。

  (3)、“行业内其他组织有褒扬记录”一项中,建议可以根据不同级别的表扬,划分不同得分,将评估标准进一步细化。

  3、细化评分标准使其具有普适性

  “近三年会员的平均逐渐增长率≧3%的,得5分,≧5%的,得10分。”这一项中,建议,可按照协会目前所有的会员数作一下相应的划分,按照行业协会会员数量分布情况,同时根据边际效用递减规律,确定若干曲线系数,即将会员数量基数做分段处理,从而更客观的反映“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当然,具体的分值还是需要专家确定,课题组只是希望评估标准能尽可能多地考虑到不同情况,尽可能地做到量化、细化,符合实际,不断增强评估指标的科学性、针对性、公平性和可操作性,使其适用于各种类型行业协会的不同特点。

  4、增加市级行业评比工作

  目前为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还未有相关的对行业协会的评选和奖励,建议这项评比可常规化,每两年进行一次评选。

  2012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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