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登录名 密码
公告:
站内搜索:
  标准规范
 
上海召开制定”团体标准”研讨会
信息来源:上海市自行车行业协会 浏览次数:3675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20日
 
  为落实2 月11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的“推动中国经济迈向中高端水平,提高产品和服务标准是关键”。和“鼓励学会、协会、商会和产业技术联盟等制定发布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选择部分领域开展的试点”的会议精神。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推进行业协会制定“团体标准”方面2014年已先行一步,有10 个”团体标准”正式由市质监局登记立项。

  为使更多行业协会根据行业发展和创新需要制定“团体标准”,上海市经济团体联合会于3 月13 日举办了行业协会“制定、推进团体标准研讨交流会”。

  会议由市经济团体联合会副会长叶伟成主持。

  上海市自行车行业协会秘书长郭建荣和总工程师徐道行参加了研讨会。

  市质监局沈伟民副局长进行了主体发言,他首先介绍了推进“团体标准”的意义并进行了动员。

  他谈到,目前我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的四级标准体系,前三项代表的是公权,只有企业标准体现了私权。随着行政权利的逐步下放和取消,优化已有的标准体系的工作摆上了议事日程。“团体标准”由行业主导和起草,代表的是私权。将来的行业标准有可能取消和分化,有的提升到国家标准,有的则成为“团体标准”。

  沈伟民副局长还谈到,对“团体标准”的态度是:大力支持、积极培育、有序发展。上海2014年在”团体标准”先行先试的基础上,取得了一些经验。在制定”团体标准”的程序和要求逐步完善的基础上2015年将进行示范性推广。

  市质监局标准处陶粮民处长介绍了“团体标准”的基本定义和发展方向;他还对申请“团体标准”的具体程序和要求,起草“团体标准”的格式和批准程序进行了详细讲解。

  会议还安排了部分已制定“团体标准”的协会进行了经验交流。
 
 
 
 
 
诚信自律
信用动态
企业社会责任
标准规范
行规行约
行业准入制度
合同示范文本
行业排名
协会评估
 
新闻排行榜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冷伟青一行...
中办国办印发《行业协会商会...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等部...
关于取消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备...
2016上海市企业社会责任...
市经团联举行“企业对接政府...
杨雄市长在市经团联四届四次...
上海市展示工程资质企业一览...
经贸仲裁仲裁流程
经贸仲裁立案流程
 
无标题文档
版权所有 上海市工业经济联合会 Email:admin@sfeo.org
上海市江西中路181号(福州路口) 邮编:200002
电话:021-63292897 传真:021-63290203 沪ICP备05023185号-1
copyright@2008,All Rights Reserved
021-63292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