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承认本协会的章程;
(二) 属本行业范围、有自愿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三) 在行业中具有一定影响,并能积极支持和参加本协会的各项活动;
第十一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发给会员证;
第十二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协会的各项活动权;
(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协会的工作的知情权、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权;
第十三条: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协会章程;
(二)自觉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三)坚决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
(四)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五)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按规定、按时间缴纳会费;
第十四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还会员证。会员如果一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履行各项义务,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五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协会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予以除名。会员如对理事会的除名决定不服,可以提出申诉,由理事会作出答复,必要时提交会员大会审议。 |